第三十日︱我是世界的光
光的本性是“顯明”,既然能顯明一切,自然就會帶來分辨,而我們自然能夠以此來察驗自己的生命,知道何者有益於我們與神相交,知道何者帶領我們遠離光。所以,光從來不止是世界的光,光也必然是生命的光……
光的本性是“顯明”,既然能顯明一切,自然就會帶來分辨,而我們自然能夠以此來察驗自己的生命,知道何者有益於我們與神相交,知道何者帶領我們遠離光。所以,光從來不止是世界的光,光也必然是生命的光……
“我是生命的糧”。“糧食”在聖經中有得飽足、得滿足的意思。而滿足,正正是猶太人祖宗那道沒有跨過的坎……
耶穌,是我們的主在世時的名字,意思是“上主是我的救贖”,用馬太的話,是“祂要把自己的子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”。我們想想記著這個名字是如此的偉大,但卻忘記了祂「道成肉身」的第一站,卻是那個用布包著、卧在馬槽裡的嬰孩……
「道成了肉身」,是昨天的那個「道」,那個本是與神在永恆裡永存永在的「道」,走進祂所創造的時間和空間之內,住在我們中間。「道成肉身」是「無限」走進「有限」;是「永存」遇見「死亡」……
「太初」的出現告訴我們:神在永恆之中創造了時間,立定了「太初」。永恆地存在的神,以「道」開展行動,藉著「說話」讓萬有的受造得而發生。對於永存永在的神而言,創造並非必要,但祂卻開始了這個行動,「道」,就成了這位永存永在的神與一切有限期的「受造物」的連結……
神的和平計劃,一直都是透過差遣耶穌基督來到我們當中:「基督就是我們的和平,祂使雙方合而為一」。當雙方都認識祂,都在基督裡,就能體驗祂所帶來的和平和喜樂;但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在基督裡,那麼,在那裡仍然充滿著不安與衝突……
「永在的父」從來不是在談論位格,而是在談論關係:在以色列民自覺「亞伯拉罕」和「以色列」都不再認識他們和不再承認他們的時候,但耶和華這位父仍然是他們的救贖主,仍然記得他們;在以色列民行差踏錯的時候,這位「父」並沒有視若無睹,祂是陶匠,我們是祂手中的泥土……
在耶穌作為彌賽亞降世的700年前,聖靈藉先知以賽亞宣告了這位「降生聖嬰」那無與倫比的名字:「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,有一子賜給我們;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;他的名必稱為“奇妙的策士、全能的 神、永恆的父、和平的君”」。今天,是祂,這位「奇妙的策士」,我生命旅途上的燈塔……
「彌賽亞」,意思是“受膏者”或“被揀選者”,用油膏抹一個人是舊約時代一個重要的禮儀,代表神將他分別為聖,要指派他擔任某一特定角色的記號……
選擇婚姻對象是我們人生所有決定中最重要的一個決定。我們甚至期望神能幫助我們做這個重大的決定,但想必很少人會期望得到何西阿這樣的幫助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