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日︱讓聖餐的筵席發生在你的家裡
聖言誦讀:馬太福音廿六章17~30節
邀請您在心裡反覆默誦今天的經文,留意當中觸動您的詞彙/句子。
17除酵節的第一天,門徒來問耶穌:“你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吃逾越節的宴席呢?”18耶穌說:“你們進城去,到某人那裡,對他說:‘老師說:我的時候快到了,我要和我的門徒在你家裡守逾越節。’”19門徒遵照耶穌所吩咐的去預備了逾越節的宴席。20到了晚上,耶穌和十二使徒坐席。
26他們吃的時候,耶穌拿起餅來,祝福了,就擘開,遞給門徒,說:“你們拿去,吃吧。這是我的身體。”27他又拿起杯來,祝謝了,遞給他們,說:“你們都喝這個,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許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29但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與你們同喝新的那日子。”30他們唱完了詩,就出來往橄欖山去。
—馬太福音廿六章17~30節.和修版—
談及聖餐,我們常常會提到它的三重含義:就過去而言,主已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全救贖,使我們不再需要活在罪惡的捆綁中;就現在而言,主教導我們要如此來記念祂,記念是當下發生的事情,如同「結婚記念日」一般,耶穌要我們常常重新思想我們與祂有「立約」的關係,記得我們是基督以重價買贖回來的;就未來而言,領聖餐是宣告一個盼望,基督的受害不是結束,只是一個過程,祂必再來,與我們在父的國裡同喝新酒,在地上的聖餐,最終指向在天上羔羊的婚宴。
這些意義,都藏在今天的經文裡,在場的每一個人都知道,然而,這段經文裡,除了耶穌、十一位門徒、賣耶穌的猶大,還有一個人是我們常常忽略的。他,就是把這個家獻出來給主耶穌守逾越節的「某人」。經文沒有告訴我們這個「某人」是誰,然而,當耶穌要用他家的時候,他就獻出來給主使用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願我們也能如此,把我們生命中的一切交在主的手中,任憑祂使用,鼓勵你,現在就去買一個麵包,倒一杯葡萄汁,放在自己家裡的餐桌上,邀請耶穌進來主持,是的,讓聖餐的筵席發生在你的家裡,讓耶穌在你的生命裡當家作主。
禱告良辰:
親愛的主耶穌,我的一切都是你重價買贖回來的,我願意把它們都獻給你,任憑你使用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祈求,阿們。